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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部门:服务和支持中心 时间:2016-12-06 11:02 字号:

 

各单位:

    接土门计划生育办通知,独生子女证办理时间截止20161230日,办理条件如下:

      1.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终身只生有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在16周岁以下的,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

      2.201611日之后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停止办理独生子女证。

    注:在新政策正式实施之前,符合独生子女条件的市民,仍可按照之前的政策和程序办理《独生子女证》。办理时间截止20161230日。

      附:“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办理时需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及男女双方个人1寸照片各5张。

 

 

 

 

 公司办

  2016125

 

 

 

 

 

 

 

 

 
附件信息
附 件1: 独生子女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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